广东金融学院2017-2018年“优秀青年博士”招聘公

2018-04-02 17:33 诚信在线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也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创办于1950年。2004年,学校从“专科”升格为“本科”,招收第一批本科生;2012年,招收第一批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2012年,招收第一批港澳台生;2013年,招收第一批留学生;2016年,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合作,联合招收博士研究生。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输送了20多万毕业生,被誉为“华南金融人才摇篮”和“南粤金融黄埔军校”。

学校建有广州校本部和肇庆校区,校本部位于广州天河龙洞,毗邻风光宜人的华南植物园;肇庆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七星湖畔。学校环境优美,是广州市“优秀花园式单位”。学校设有18个学院(校区、部),现有本科专业44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6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以文学、理学、工学为支撑的大金融学科格局。金融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经济法学是广东省重点学科,金融学是教育部特色专业。开办了全国首批、广东首个互联网金融专业和广东首个精算学专业,拥有同类高校中最为齐全的金融类专业体系。

学校秉承“明德、敏学、笃行、致远”的校训,弘扬“励学乐教、求实拓新”的广金精神,坚持“面向金融、面向地方、面向需求”的办学思路,秉承“金融为根、育人为本、应用为先、创新为范”的办学理念,以国内知名的应用型金融品牌大学为方向,立足行业办学为特色,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履行大学职能和社会责任,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校将发展目标确立为“建设成为国内知名的应用型金融品牌大学,做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支撑者、区域金融事业发展的引领者、国家金融高等教育的示范者”,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将学校建成为“广东金融大学”。

根据学校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学科“优秀青年博士”若干名:

1.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金融风险、金融工程、信用管理、投资学)、财政学(含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学、西方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相关领域。

2.管理学:工商管理(含会计学、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国际商务、资产评估、劳动关系)、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含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相关领域。

3.法学:经济(金融)法、社会学(社会工作)、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领域。

4.文学:新闻传播学、英语语言文学等相关领域。

5.理学:数学类。

6.工学:计算机类。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才类别

根据引进人才的学术成就和学术水平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

第三类:普通博士研究生。

以上招聘的三个类别均为事业编制人员。

二、招聘条件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条件

1.对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

2.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及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已崭露头角,并表现出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

5.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或给予特殊待遇: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2)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会计研究》、《管理世界》、《法学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

(3)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8篇以上;

(4)获过省级以上教学奖励;

(5)进入省级以上人才项目者。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条件

1.对本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0岁以下。

5. 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或给予特殊待遇:

(1)以独立或第一作者(执笔人)身份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会计研究》、《管理世界》、《法学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

(2)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省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第三类:普通博士研究生条件

1. 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 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40岁以下。

三、薪酬待遇

第一类: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期5年,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50万元(税前),科研经费12万元,租房补贴18万元。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类:学术骨干培养对象。培养期5年,培养期学校将给予安家费35万元(税前),科研经费8万元,租房补贴12万元。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类:工资待遇按广东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优秀者待遇可另行商定。

四、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工作经历、职称职务情况、科研成果情况)发送到我校电子邮箱,邮箱地址:gdufrsc@163.com

五、联系方式

1.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  

2.邮编:510521

3.联系人:黄老师  

4.联系电话:020-3721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