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4-02 17:34 诚信在线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25日至12月3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广东金融学院进行了巡视。2017年2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主要领导带头抓好整改

巡视组向我校反馈意见的当天下午,我校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巡视整改的目标、原则、要求、组织机构和整改措施。

整改过程中,学校党委把巡视整改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召开巡视整改动员大会,教育引导全校上下对整改工作形成共识。党委主要领导带头主动承担责任,亲自组织研究部署、亲自协调督办抓落实,带动全校全力推进整改工作。两个月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的党委会议4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巡视整改动员大会1次,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召开研究推进整改落实的相关会议19次,始终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毫不松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具体分工,一级抓一级,压实整改责任

学校党委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广东金融学院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巡视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以下简称《方案》和《台帐》),将巡视组反馈的四大方面的问题细化分解成66小项,《台帐》的每一小项整改事项都确定了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时限,保证整改事项“件件有方案、事事有人抓”。党委书记在统筹协调整个整改工作的同时,带头领办17项整改事项。校长对照整改台帐,牵头制定行政和主管领域内问题的整改推进措施,学校领导分别督促中层部门和单位推动整改落实。

(三)突出问题导向,分门别类落实整改

我校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对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坚决在两个月的整改时限内完成;对难度较大、两个月内难以完成整改的问题,制定方案和实施步骤,明确全面完成的期限,启动整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须长期坚持的制度规范,着力完善制度,确立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历史遗留问题,积极稳妥分步解决;涉及现有政策制约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理解支持。4月19日,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工作,校党委领导班子专门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巩固整改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省委巡视组在2月26日的反馈会上向我校反馈了巡视中发现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学校党委高度重视,逐一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果。

(一)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党的领导作用有所弱化,基础党建工作薄弱,党内生活平淡化、随意化、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一岗双责”存在薄弱环节,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抓党建是书记、副书记的事,自己只是“协助一下”而已,没有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整改情况:已整改。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压实党建责任,以党委文件印发了《中共广东金融学院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广东金融学院干部约谈实施办法》,并贯彻执行。2月26日开展的班子成员谈心会、4月19日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会中开展的谈心和批评与自我批评,都是以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

(2)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已整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 及时组织学习传达贯彻中央、广东省委的重要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广东工作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实验中心暨党建教育活动中心,加强对师生思想政治的正确引领。

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校党委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与各党总支书记、各部门负责同志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和维护校园政治安全工作责任书;排查意识形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做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

(3)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责任清单没有及时公布。

整改情况:已整改。2016年10月12日,学校党委已通过校园电子平台公布了《广东金融学院领导班子党建责任清单》和《广东金融学院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建责任清单》。

(4)与外地挂职锻炼的干部和新任命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及时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与外地挂职锻炼的干部补签了广东金融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也与2014年7月以来新任的七个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重新签订了广东金融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两份,各自存档。拟出台《广东金融学院关于加强党总支纪检工作的暂行规定》,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如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等一些重大事项没有经党委会讨论研究。

整改情况:整改中。2016年上半年党委发现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事项未报党委会议批准,当即推迟会议,履行批准程序,并将提交会议审议事项交全体代表征求意见。2017年4月21日,新修订《广东金融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起草了《广东金融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题提报工作规范(试行)》,目前均在审议阶段,5月份出台实施。

(6)学校制度建设滞后,一些与学校发展不相适应的重要制度修订不及时、不系统,导致机制运作不畅通。

整改情况:整改中。2016年6月,修订完善了《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在2016年10月至12月巡视期间,立行立改,修订和完善了以经济责任制度为核心的财经制度,出台《二级学院工作规定》、《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二级教学单位师资编制核定方案》等制度,构建起校院两级管理的基本制度。2016年颁发了《广东金融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广东金融学院公用房管理办法》、《广东金融学院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细则和流程,编制成工作手册分发各部门执行。今年4月,按学校要求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2017年3月,根据省人社厅的统一布置,制定了新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方案,报省教育厅与人社厅审批;在此基础上,计划于2017年底完成我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修订。

学校党委以构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创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为目标,将全面实施依法治校列入年度和中长期重点工作,制定了《广东金融学院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方案》(正在全面征求意见,拟于5月底前出台),对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责任部门,压实了责任。根据该方案,我校将于2017年9月完成各项制度建设,建立比较健全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并申报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其他方面的制度建设正在有序进行。

(7)基层党建工作薄弱,有的党支部党建工作缺乏计划性,组织生活开展不按时、不规范。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并建立“两学一做”长效机制。学校已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每学期就党建工作做好计划,每月安排学习任务。2017年我校党建“书记项目”(《建设“党建教育与活动中心”,提高党支部活动和党课质量》)已经省委教育工委批准立项,该项目的建设将会更好推动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提升活力和能力。

(8)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随意化,党员组织生活内容单一,教工党员对参加党的政治理论学习积极性不高,有“走过场”现象。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并建设长效机制。改变以往单纯学文件、读报纸的内容和方式,丰富活动形式,组织党支部之间的相互交流和观摩,把党员关心关注的问题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增强民主讨论、民主决策的氛围;科学设计内容,将提高党性修养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

(9)有的党支部没有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如有的党支部将各种会议都记录在一个本子上,有的党支部连组织生活记录本也没有或者没有规范地做好会议记录,有的基层党总支书记没有给党员师生规范地讲过一次党课。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并建设长效机制。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做好计划、开展调查研究,明确会议主题、学习内容,指定专人按统一发放的记录本做好记录;加强考勤、提高到课率;党委职能部门定期到各党支部检查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党员、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10)党员参加组织生活考勤不严。有些党员长期没有参加组织生活,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特别是有些学生毕业时间长达10年以上没有转移组织关系,没有及时进行处置。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并建设长效机制。学校已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完善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谈心谈话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党员大会会议签到制度,对无故缺席的党员要批评教育,并在评优评先中列入负面清单;对长期没有参加组织生活、6个月以上没有缴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11)党费没有及时足额缴纳,存在迟交现象。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并建设长效机制。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每个党支部都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及时将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在党费记录本上,及时了解每个党员交纳党费情况。

(12)党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严格执行党费使用规定,对违反规定使用党费者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财务、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13)国有资产报废处置不规范,资产账实不相符。旧办公楼等10项固定资产(原值共计7008367.34元),在2014年产权申报资产清查时发现已拆除却没办理处置审批,一直挂账。

整改情况:整改中。在2016年财政部资产清查时列入了损失申报,等待上级有关部门批复,收到批复后立即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2016年颁发了《广东金融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广东金融学院公用房管理办法》、《广东金融学院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细则和流程,编制成工作手册分发各部门执行。2017年4月,按学校要求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14)固定资产存在漏盘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中。对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证的帝景苑车位办理了产权证;就海滨花园的2个车位的产权证办理问题也与开发商进行了沟通,找到了购房合同并盘盈入账;朝阳新街的宅基地房产在了解相关政策后会计师事务所写入了清查报告并盘盈入账;指导校区对校外实物资产进行了核实清查;对已房改仍然挂账的房产,限期提供相关资料对账务进行调整;漏盘未入账的资产限期提供书面说明和房产证,进行盘盈入账。根据185次院长办公会议决议,对产权清晰的实物资产启动处置程序,并已列出工作推进计划,产权不清晰的待理顺关系后再启动处置程序。资产清查待教育厅或财厅批复后立即盘盈入账。

(15)校办企业监管不到位,长期没有对广东南方金科实业公司等校办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债务情况进行监管,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整改情况:整改中。学校成立了清产核资专项工作小组。在此基础上,拟成立注销登记清算组,聘请专业的税务师事务所对金科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再确定可行的注销方案,专人跟进注销工作。186次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学校持有的股权、债权情况进行专业的摸底核实、分析整理,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的推进方案(股权、债权清理工作计划)。金科公司有违规定,应依法予以撤销;股权资产按政策规定执行,但启动退出前应请专业公司进行信用评估,依法依规办理退出手续。

(16)货币博物馆藏品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进行全面盘点和造册登记,馆藏品底数不清,账面资料与其对外宣传数量不符。

整改情况:整改中。引入藏品管理数据库,实现藏品数字化、信息化管理,及时进行全面盘点录入,并入固定资产登记,剔除参考品、代用品等,以实际馆藏数量对外宣传。根据藏品信息登记表核对清点展厅展出品,接受捐赠品另册登记,做好与资产管理部门的衔接,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并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登记。

(17)“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到位,存在“坐收坐支”现象。2014年1月至5月累计应缴财政专户款2766.7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

整改情况:已整改。2014年6月,审计厅在对原院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此问题,学校及时进行了整改,此后未再出现此类情况。

(18)学生奖学勤工助学基金利用率不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提高学生奖学勤工助学基金利用率,提高勤工助学报酬。在年度财务预算规范计提奖学勤工助学基金的基础上,2017年加大学生奖学勤工助困基金使用力度,根据年奖学勤工助困提取基金数,追加200万元,共计825万元用于学生奖学勤工助困。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大幅提高了学生勤工俭学劳务费发放标准。增设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在现有勤工助学岗位基础上,拟定新增勤工助学岗位用工计划,包括校园安全信息员、各院系助理岗等岗位。增加奖励项目,提高奖励标准。在现有奖励项目基础上,增加学生科研奖励项目和创新、创业奖励项目。原各奖励项目的标准偏低,将参考所调研的高校的标准进行调整,并修改相关奖励办法。

(19)会计核算制度执行不到位。2014年审计发现,代管电大教材款322.4万元长期挂账,其中挂账5年以上的达212.5万元。未定期催收应收账款,导致借出公款无法收回。

整改情况:整改中。已制定初步方案。因时间久远,形成原因复杂,无法清退,拟作为学校事业基金进行账务处理。为此,已安排学校财经领导小组讨论电大教材款322.4万元长期挂账问题,上报院长办公会后具体实施。应收账款正在催收,部分款项已经收回。

(20)违规发放学术委员会会议费。2015年12月,未经学校办公会议审议,违规使用“解决办学困难资金”发放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费500元/人次,合计金额7.55万元,实际税后发放67920元。

整改情况:整改中。收回违规发放的有关费用。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按实际发放到各位委员手中的税后收益进行清退,已通知所有当事人,正在退款,到4月30日前全部清退完毕。要求以后严格按规定发放各项劳务费用,严格按各类资金规定用途使用。

(21)部分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南校区旧运动场改造工程和北校区一期10kV配电工程均于2008年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但至今尚未完成项目决算。

整改情况:整改中。已分别于2011年3月18日和2014年10月24日将北校区一期10KV配电工程和南校区旧运动场改造工程相关结算资料送审计处进行结算审核。目前,审计处正在审核中,基建处应配合审计处尽快完成结算。

(22)长期固定一家施工队承揽非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存在个别工程队垄断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现象。工程风险防控工作薄弱。

整改情况:整改中。(1)建立完善维修工程项目库。充分论证维修项目和修缮项目,尽量提交省采购中心采购,降低自主采购(即校内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的数量;(2)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粤财采购[2016]10号)的要求,装修工程和修缮工程自主采购(向非定点供应商采购,年度累计预算金额不超过50万元);(3)严格审核预算,加强施工管理,严抓工程验收,做好工程结算,防范工程风险;(4)严格按照我校《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中对20万以下的基建修缮的零星工程实行年度管理的规定,统一由学校采用政府采购方式中标的工程队承担工程建设。我校零星维修工程队由学校采购中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校内公开招标,合同期一般两年,合同执行情况良好者可续约一年。2016年9月开始由广州市铭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开展校内零星维修工程工作。在两个月内按照《广东省省级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相关操作细则和流程,在整年内严格执行。今后将加强项目制管理,逐步减少零星工程量。

(23)校内评标专家库建设不完善。目前,专家库成员均由校内教工组成,校外评标专家库尚未组建。

整改情况:已整改。截止到2017年3月底,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共有100名专家。其中,校内评审专家共89人,包括软件、工程、货物、服务四类,参与过109个项目评标工作。校外评审专家共11人,参加过学校北苑三楼学生食堂承包经营和食堂大宗物资招标采购2个项目的采购评审工作。建立了评审专家抽取制度,规定所有项目评审专家只能在开标前一天抽取。今后,将建立扩充到全面覆盖学校采购范围的校外评审专家库。

(24)工程风险防控工作薄弱。审计部门仅有一名兼职的工程审计专业人员,不能满足工作要求。

整改情况:整改中。已增加审计处人员编制,并已制定招聘公告,面向社会招聘具有预算员证或具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审计队伍;计划采用招标方式遴选有资质的工程咨询社会机构,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加强工程审计监管力度。该工作计划将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综合素质。

(25)基建部门没有造价审核人员,极不利于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

整改情况:整改中。学校将加强内部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并已制定招聘公告,招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以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同时将委托中介机构加强造价审核。该工作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实,‘四风’问题仍然禁而不绝,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及时,公务接待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26)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不及时,个别干部存在“打擦边球”、“换个马甲”超标用房,群众对此意见大。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要求办公用房超标的干部限期整改,所涉及的2名干部和1个单位已在限期内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作了书面整改报告给资产办,资产办据此进行验收;整改结果已报纪委办。

(27)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存在公车私用现象,公务用车未按规定地点停放,未建立有效的车辆停放和使用登记制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纪检监察部门对后勤服务中心交通服务部原经理兼驾驶员公车私用行为进行了查处,给予其全校通报批评,责令其承担相关费用。进一步完善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用车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公务用车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公务用车使用审批流程图》等制度。严格实行公务车定点停放和节假日入库管理,除出车在外地的车辆外,工作日期间车辆使用结束后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申请和管理登记,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公务车使用情况登记及公示制度。司机接到出车任务时严格按照派车单出车,严禁与用车单位人员私下改变用车性质等行为,同时要求司机及用车单位双方进行监督。不定期通过GPS系统对公务用车行驶路线进行监控,并对照派出车辆所行驶的公里数进行核查。

(28)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

整改情况:已整改。制定了《广东金融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的实施意见》并公布施行。对2013年以来的公务接待费用进行重新逐一核实并严格依规做好清理退款,目前已全部退款。同时,学校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杜绝违规的公款吃喝现象。现已停止餐费补贴发放。对继续教育学院每月违规给干部发放200-400元津贴性奖金,人事处、继续教育学院和财务处正在联合推进整改工作。

(29)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专题调研不多,服务师生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通过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调研制度、建立校领导联系师生制度、完善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和完善校长电子邮箱、健全校领导讲课制度和课堂听课制度,沉入基层,了解师生的思想和需求,拉近领导与师生的距离,倾听师生呼声。

(30)重大决策问题未广泛征求意见。如设立“特聘教授”岗位时,没有广泛征求意见。

整改情况:已整改。学校已新修订“三重一大”有关制度,重大决策的出台将严格工作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做好沟通工作,达成最大共识。2016年上半年,群众反映的有关“特聘教授”岗位问题已进行了处理,并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31)校务信息公开时效意识不强,未能及时向师生公开或通报重大决策及热点难点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出台《广东金融学院信息公开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建立了监督和保障机制,特别强调了“应公开的必须公开”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规范优化校长信箱来信登记办理程序,自3月以来,共收到师生员工有效来信40余封,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为师生员工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32)目前,学校正处级干部平均51.5岁、副处级干部平均46.4岁,年龄“老化”,工作中存在不同程度的“为官不为”和“慢作为”现象。

整改情况:已开始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治理相关问题。学校已出台有关定岗定责制度,并将通过2017年上半年的干部换届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同时与中层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干部管理与考核,解决“为官不为”和“慢作为”现象。

(33)校内办事流程不够简化,办事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善电子校务系统,实现网上办公、网上报销、学生成绩自助打印。

(34)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教工中存在迟到、旷工现象;个别教师长期没有来校工作,既不承担教学任务,也未办理请假手续。

整改情况:已整改。有关职能部门多次开展劳动纪律联合检查,对发现的违纪教工进行批评教育。重新修订了《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增强查处力度,杜绝迟到、旷课现象发生。2017春季,教务处与人事处已对长期不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进行了清理排查并按工作量要求予以排课;同时,强化管理,一旦发现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即报人事处按照相关规定查处。

(四)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管理不规范,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

(35)在讨论干部选任问题时,有“一言堂”嫌疑。

整改情况:已整改。修订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细化选拔任用程序,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机制。要求在讨论干部问题时,由组织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作情况介绍,党委委员讨论,党委书记末位发言,最后以无记名形式表决通过。要求党委会秘书使用专用记录本,进行详细会议记录。

(36)干部选拔不严肃。2014年干部换届时,在设置“广金-诺丁汉教育合作中心”机构和选用中心主任人选时,有因人设岗提拔预定人选的嫌疑。2015年12月选拔华南创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时公布条件不严谨,导致工作被动。

整改情况:已整改。及时修订完善了学校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今后将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干部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工作做细做实,对人才引进、使用、管理要更加规范,结合学校的实际,继续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37)个别干部配备不严谨。2014年将一名正高职称普通教师直接提拔担任应用数学系主任,对系里的工作开展造成消极影响。

整改情况:已整改。党委于2015年5月对数学系班子作了调整,更换了系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调整后,该系班子和谐,工作运行良好。

(38)干部回避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组织人事部门摸清学校有亲缘关系的教工情况;干部任职和讨论干部工作中,提前做好沟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9)干部交流轮岗执行不到位。2014年换届前,多名中层干部超过10年没有轮岗,目前,仍有23名正科以上管理人员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8年。

整改情况:整改中。在2017年4月印发的《广东金融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第二次岗位设置与选拔聘任工作方案》中,对交流轮岗的作如下要求:岗位聘用执行交流轮岗规定,在同一岗位(含机构合并与调整)任职一般不超两个聘期,最长不超过10年;聘期内调整职务且任职2年以上的,计算为一个聘期,不足两年(含两年)的,不计算为一个聘期;工作岗位要求特殊资格且无人替代的,可延长聘期。按照学校班子领导人员选拔条件要求,鼓励长期在党政机关工作的干部交流到教学院部工作。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也应交流轮岗。

(40)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程序不够规范。干部任免表没有写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虽进行了考核和测评,但没有发转正任职通知并存档。任前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未减休息日。

整改情况:整改中。认真学习领会干部任免制度,加强对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的测评、公示、任职、存档等程序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干部。

(41)干部任免表填写不规范。没有将其主要经历、任职情况填写清楚,不利于全面了解干部。

整改情况:整改中。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干部任免审批的填写要求;在2017年4月启动的第二次岗位设置与选聘工作中,全面梳理检查全校干部任免审批表,确保审批表符合要求后才准许存档。

(42)存在非中共党员担任辅导员的情况。2010年以来共有16名非中共党员担任辅导员,违反了《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中“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的规定。

整改情况:已整改。2015年12月底前已完成整改。目前,全体辅导员均为中共党员。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按照中央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规定,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43)人员身份管理不规范。部分编制内教职工没有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吸收录用、调动材料缺失,档案材料未见组织人事部门批文,有的甚至没有入职前档案材料。

整改情况:整改中。目前我校正在进一步清理人事档案材料,与人社厅沟通查找有关档案材料,或与调进人员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办理调档等,补齐有关档案材料。今后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44)个别批次招聘不够严肃。因考虑不周全,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共29人,按程序录用后曾因身份未理顺问题引起有关人员向上级部门投诉,造成不良影响。

整改情况:整改中。目前已将这部分人员通过人社厅办理了审批手续,由于编制不足,尚未纳入财政统发工作系统,但在校内全额兑现有关待遇。目前正在向省编办申请增加编制。

(45)内部教职工裙带关系比较复杂。学校共有316对教职工相互存在亲缘关系,有多对配偶双方同时担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或同在一部门工作,不利于内部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目前已梳理清楚学校现有教职工亲缘关系情况,大多由于早期人才引进中同时调入我校。今后在人才引进中将严格避免裙带关系;干部管理中严格执行亲缘关系的有关岗位回避制度。

(46)内设机构超设比较严重。学校内设机构超设比较严重,较省编办2003年核定的超设20个(粤机编[2003]13号文),2014年以来就新增内设机构4个。机构设置机关化,规格偏高偏泛。既有处级机构,也有不少科级机构,没有严格按照编制部门的批复进行设置。

整改情况:整改中。结合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对部分机构进行合并或压缩;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重新合理合规设置我校内设机构,并及时向上级报备。目前已制定新的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和二级学院设置方案,并将新的机构编制方案向省编办报备。

(47)超职数配备干部。目前,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已达2.16万人,研究生90人,据粤机编办〔2010〕193号文件,可核定事业编制总数达2223人。目前,我校执行的编制方案是2003年核准、2006年追加编制的方案,当时在校生为1.2万余人。

整改情况:整改中。已于2016年12月,按照我校实际规模和任务,向省教育厅、人社厅上报新的机构编制方案,超职数干部将结合学校二次岗位设置聘任,加以解决。

(48)“以工代干”情况比较严重。目前在管理岗的副处级工人身份干部5人、科级33人。

整改情况:整改中。在2017年4月印发的《中层领导干部第二次岗位设置与选拔聘用工作方案》中,规定新一届中层干部任职应“具备党和国家规定的职务晋升资格条件和干部身份”;着手制定科级干部选拔聘用方案,严格按照中央文件精神,全面整改“以工代干”,将相关人员妥善安置聘用到相应的工勤与技能岗位上。党委责令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学习文件精神,不再产生新的“以工代干”现象。

(49)岗位设置不严肃。岗位设置与人员工资待遇相分离,“两头占”现象比较普通,省财政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没有严格按照岗位设置规定执行,存在交叉执行不同工资系列享受更高待遇的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中。目前学校正在推进第二次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将制定方案将岗位分类管理制度化、长效化。目前已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向全体教职工征求意见,通过“双代会”审议和党政会议决定后实施。此项工作将于2017年6月底完成。

(50)存在个别降低门槛照顾进人情况。个别引进人员学历偏低,有些原工作性质与招聘岗位关联性不强,招聘后再安排转岗。2013年以来招聘114人,其中本科学历29人。

整改情况:已整改。经核实29人中除1人外,其余28人已具有硕士学位。2015年后学校已从严制定招聘条件,正式编制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结合第二次岗位聘用,学校正在完善人才引进制度,建立人才引进工作委员会,严格学校人才招聘工作。

(五)对“学院纪委聚焦主业不够,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51)纪委聚焦主业不够突出。截止2017年3月,纪委仍参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和“学校食堂物资联合采购领导小组”等19个具体业务工作议事协调机构。

整改情况:2017年4月12日,经第186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监察处(纪委办)退出“学校食堂物资联合采购领导小组”、“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等16个具体业务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保留监察处(纪委办)在“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身份。明确监察处(纪委办)退出“学术道德委员会”需由学术委员会审定;4月13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监察处(纪委办)退出“学术道德委员会”。今后,监察处(纪委办)不再直接参与“学术道德委员会”具体业务。

(52)廉政风险排查与预防措施针对性不强,风险点评审机制仍未健全。比如: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相关制度修订不及时;招标采购不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并建设长效机制。3月下旬,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基建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及采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集中研究、梳理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针对校内专家库成员均由校内教工组成问题,采购中心制定了《广东金融学院评审专家库管理规定》,对入库的专家设置了准入、处罚等规定。通过建设,现有校内评标专家89人,校外专家11人;还建立随机抽取专家机制,规定所有项目评审专家只能在项目开标前一天才能抽取。

针对“国有资产报废处置不规范”问题,资产管理办公室制定《广东金融学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粤金院[2016]57号),完善流程,堵塞漏洞。对以旧换新、遗失或被盗以及出售、转让、变卖的资产的处置做了严格规定。

结合部门工作职责,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通过深入查找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范措施。近年来,学校招生和就业工作“零事故”和“零投诉”。

基建管理办公室从项目管理的过程和环节来查找风险点,细化风险点的各种表现,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登记评估,同时,制定防范措施和办法,构建完善的预防体系。

(53)“抓早抓小”工作开展力度不够,监督效果不够明显。比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仍然存在;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整改并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监管,狠抓压力传导,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校党委、行政班子成员对涉及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招生就业、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要进行重点谈心交心。对于被谈心人可能存在违反党规党纪的一些现象、苗头性问题,谈心人听到看到后都要及时询问提醒。

开展工作纪律检查。对行政人员上班、教室上课进行检查,对违规者通报批评。开展办公用房情况抽查,纠正不合规现象。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开展专项清理和纠正。

狠抓常态化正风肃纪,构建多方联动督查机制,明察暗访,综合治理,形成强有力地震慑。多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增强部门及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反腐败工作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等行为;坚决查处挪用、套取、贪污科研经费案件;坚决查处财务管理、基建工程、招投标项目、招生录取、职称评定、人事招聘等领域腐败案件。查处一个,教育一片,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六)对“个别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54)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审批管理不到位,部分证件没有及时登记保管,科级以下人员和教学人员没有建立出入境报备制度,不利于情况掌握。

整改情况:已整改。进一步明确有关因私出国(境)的有关要求,完善管理办法;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审批管理,对证件及时进行登记保管;着手建立科级以下及教学人员因私出国(境)报备制度。

(5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与要求存在较大差距。2014年以来,共抽查48名干部,有28名干部存在漏报、填报不规范、申报不实情况,申报不符合要求的占58%。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整改中。加强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召开全体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人员的动员和工作部署大会,逐一讲明新的规定和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填写要求;明确对不如实填写者,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6)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不到位。许多干部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材料缺失,有的入党材料不全,有的没有学历、学位相关材料,有的没有干部任免表和考察材料。

整改情况:已整改。严格执行档案审核有关原则规定,进一步梳理审核干部档案,采取多种措施,补齐有关缺失不全档案材料。

(57)存在个别“吃空饷”现象。学校考勤监督不到位,先后有9名教职工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位保留关系仍领取一定工资待遇,有的已超过4年,2016年4月党委才研究进行清理整顿。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整改中。目前已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清理,3人办理了辞职手续,3人已回校重新任教,另有3人因病未能返校(一人患精神病,现住院治疗;一人患抑郁症,仍在恢复中,由于病情特殊,未能返校;一人患病在国外治疗),我们正在做进一步的核实,并根据有关制度做出相应处理。

三、坚持抓好后续整改,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努力,我校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初步达到了规定的目标和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教育工委的指示要求,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建设应用型金融品牌大学、建设应用型转型示范校的目标结合起来,巩固深化巡视成果,推进学校事业不断发展。

(一)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统一思想,形成合力,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运用好“四种形态”,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推动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后续任务完成

继续保持整改工作的频度和力度,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后续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坚决防止反弹;对未完成但已部署的整改事项,要抓紧抓实并加强跟踪督查;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各责任领导要切实推进,学校党委定期听取报告,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要时时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早预防、勤监管、严问责,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三)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选人用人工作制度,着力规范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通过科学规范的岗位设置、严格规范的选拔程序、公平公正选拔过程,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配好配强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对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提升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及其科学发展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的能力,在全校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求实高效的干事创业氛围。

(四)推进依法治校,形成长效机制,巩固运用巡视成果

按照学校党建责任制和依法治校工作规划,持续组织梳理、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适应学校发展实际的管理制度体系和严密细致实用管用的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对巡视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制度、方法和效果充分运用到今后的各项重大工作任务中,深化巡视成果,巩固巡视成效。